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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廣告不當失公平行為

關鍵字廣告是常用的行銷手法,不過,如果買的關鍵字是「不用再找…」可能有觸法之虞。公平交易委員會今(26)日委員會議就通過,對香港商世界健身事業台灣分公司開罰新臺幣30萬元,原因就是因為不當購買關鍵字廣告,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

公平會說明表示,世界健身公司委託廣告代理商以競爭對手(如伊士邦、BEING sport、統一健身等)作為關鍵字廣告,以「不用再找統一健身俱樂部  World Gym七天會員體驗,獨家健身器材  每周開課數十堂,立刻加入動起來」等文字加上世界健身公司網站連結的方式呈現。

公平會指出,以這種方式呈現,將使民眾在Google網站搜尋統一健身等關鍵字時,搜索結果會出現世界健身公司的關鍵字廣告及網站連結,增加民眾瀏覽世界健身公司網站的機會,進而提升民眾加入世界健身公司會員的可能性。

公平會還表示,關鍵字廣告多由「還在尋找」、「不用再找」競爭對手等字眼,一般給網頁瀏覽者的印象好像是世界健身公司具有優於競爭對手的意涵,以此吸引民眾點入查看,這種具爭議的廣告用語,已有致交易相對人棄競爭對手而選擇參加世界健身公司會員,使競爭對手蒙受潛在客戶流失之虞,核屬榨取他人努力成果,構成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顯失公平行為,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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